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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扫黑除恶进行时】重拳扫黑 铁腕除恶

时间:2019-06-01 20:45  阅读: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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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事关人心向背、治乱兴衰的伟大斗争,也是确保人民安居乐业、维护社会安定有序的重大举措。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我省高度重视,把开展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,全方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,我省各级政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高位谋划、精心组织,全力以赴、合力攻坚,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。

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,全省各级公安、检察、法院、司法等政法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全力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,对黑恶势力犯罪形成了强大震慑。

全省公安机关把群众利益大于一切的思想贯穿专项斗争全过程,把影响政治稳定、民生保障、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作为斗争重点。制定18项协作配合工作机制,形成工作合力,推动专项斗争实体化运行、制度化发展。

青海省公安厅合成作战部主任 蒲智军:从线索摸排方面我们各级公安机关做了大量的工作。截止目前,已经摸排了1600多个线索,办结率比较高,大概有80%,从线索转化情况也比较理想。加大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,我们公安机关主动作为、主动配合行业监管部门,加大整治力度,目前效果比较明显。

全省检察机关把开展专项斗争放在全省检察工作大局进行谋划部署、全力推进。省检察院对黑恶犯罪案件实行优先受理、优先分案、优先办理,加快办案节奏。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,督促办案单位一抓到底。积极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,收集整理发布典型案例,实行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三级同审制度,牵头与省公安厅、省法院制定协作配合意见,努力形成打击合力。

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扫黑办主任 孙文胜:坚持“破网打伞”与扫黑除恶同步进行,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对近5年办理的敲诈勒索、寻衅滋事、故意伤害等恶势力惯常实施的7种罪名和11种伴随罪名不批捕、不起诉案件开展“回头看”评查,从中深挖“保护伞”线索,共发现和收到线索17件,其中保护伞线索10件,移送同级纪委监委处理。

全省法院突出审判中心地位,坚持证据裁判,严把案件质量,严格法定标准,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,依法从快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。省法院扫黑办通过建立案件台账制度,摸清案件底数,逐案登记、逐案跟踪、逐案上报,准确全面掌握全省法院涉黑涉恶案件的基本情况。建立督查督办机制,根据案件台账定期清查,确保责任落实到人。

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 祁国庆:截止2019年5月,经审判一审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的案件28件,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件,判处重刑18人,重刑率达到,认定涉案案件27件,判处重刑61人。加大了财产刑处罚的力度,坚持快审快结,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。

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,切实加强对我省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监督。建立扫黑除恶案件律师专家库,建立重大敏感案件周报制度,随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,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。

青海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 宋长玥: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我们先后开展90多次督查,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。同时,积极开辟第二战场。在监狱、戒毒所设置56个举报箱,排查案件线索,共收集案件线索204件,做法得到全国扫黑办肯定。工作中,加强重点人员管控,积极开展乱点整治,加强律师队伍管理,390多名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385件。

扫是手段,治是目的。我省以果断有力的措施和前所未有的决心,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向纵深发展,为全省创造更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,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更加充实、更有保障、更可持续。

科创新闻网 责任编辑:中华展会信息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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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扫黑除恶进行时】重拳扫黑 铁腕除恶

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事关人心向背、治乱兴衰的伟大斗争,也是确保人民安居乐业、维护社会安定有序的重大举措。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我省高度重视,把开展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,全方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,我省各级政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高位谋划、精心组织,全力以赴、合力攻坚,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。

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,全省各级公安、检察、法院、司法等政法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全力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,对黑恶势力犯罪形成了强大震慑。

全省公安机关把群众利益大于一切的思想贯穿专项斗争全过程,把影响政治稳定、民生保障、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作为斗争重点。制定18项协作配合工作机制,形成工作合力,推动专项斗争实体化运行、制度化发展。

青海省公安厅合成作战部主任 蒲智军:从线索摸排方面我们各级公安机关做了大量的工作。截止目前,已经摸排了1600多个线索,办结率比较高,大概有80%,从线索转化情况也比较理想。加大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,我们公安机关主动作为、主动配合行业监管部门,加大整治力度,目前效果比较明显。

全省检察机关把开展专项斗争放在全省检察工作大局进行谋划部署、全力推进。省检察院对黑恶犯罪案件实行优先受理、优先分案、优先办理,加快办案节奏。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,督促办案单位一抓到底。积极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,收集整理发布典型案例,实行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三级同审制度,牵头与省公安厅、省法院制定协作配合意见,努力形成打击合力。

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扫黑办主任 孙文胜:坚持“破网打伞”与扫黑除恶同步进行,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对近5年办理的敲诈勒索、寻衅滋事、故意伤害等恶势力惯常实施的7种罪名和11种伴随罪名不批捕、不起诉案件开展“回头看”评查,从中深挖“保护伞”线索,共发现和收到线索17件,其中保护伞线索10件,移送同级纪委监委处理。

全省法院突出审判中心地位,坚持证据裁判,严把案件质量,严格法定标准,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,依法从快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。省法院扫黑办通过建立案件台账制度,摸清案件底数,逐案登记、逐案跟踪、逐案上报,准确全面掌握全省法院涉黑涉恶案件的基本情况。建立督查督办机制,根据案件台账定期清查,确保责任落实到人。

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 祁国庆:截止2019年5月,经审判一审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的案件28件,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件,判处重刑18人,重刑率达到,认定涉案案件27件,判处重刑61人。加大了财产刑处罚的力度,坚持快审快结,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。

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,切实加强对我省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监督。建立扫黑除恶案件律师专家库,建立重大敏感案件周报制度,随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,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。

青海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 宋长玥: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我们先后开展90多次督查,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。同时,积极开辟第二战场。在监狱、戒毒所设置56个举报箱,排查案件线索,共收集案件线索204件,做法得到全国扫黑办肯定。工作中,加强重点人员管控,积极开展乱点整治,加强律师队伍管理,390多名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385件。

扫是手段,治是目的。我省以果断有力的措施和前所未有的决心,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向纵深发展,为全省创造更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,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更加充实、更有保障、更可持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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